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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36347 在民用的常见配置下,获得公网 IP 的一般是光猫或路由,不太可能会直接让存储敏感信息的系统直接暴露。即使默认给公网 IP ,对普通网民并不会构成显著的风险。运营商提供的设备也有不安全的风险,但连这一层都要考虑的话,以此推论,运营商的内网 IP 也不一定安全。
作为一种保护,默认有 IPv4/v6 防火墙,允许需要的用户可自行调整就足够了,最多加一步授权确认。安全和方便是一种平衡,不应变成偏执。一刀切不给公网 IP 或者不允许开放公网,超出了保护的合理范畴,确实构成了对用户自由的限制。
关于基础运营商将公网 IP 作为一种增值商品出售,是可行的方案。有的运营商默认给,有的运营商付费给,让用户自行选择即可。但需要注意到,中国大陆地区的基础运营商为国企垄断,因此有义务提供合理的价格。对于取之不尽的 IPv6 不应收费,对于 IPv4 也不宜高于商用云服务厂商的定价。另外,不应限制该公网 IP 进行 ICP 备案,否则合理的价格应该更低。
IPIDEA 恰恰是单纯依赖 NAT 不足以保护家庭网络安全的案例。根据 Google 的报告:“住宅代理网络运营商需要在消费设备上运行代码,将其作为出口节点注册到网络中”。用户自己把代理网络的 SDK 带到内网环境里,再怎么禁止公网也没用。这更说明无论公网还是内网,都要按照零信任的标准设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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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tmself 即使存在有人因为自行开放公网 IP 受损而撒泼耍赖,也不代表就要断绝所有人的公网 IP ,不然实质上就是鼓励撒泼耍赖。换言之,是在暗示因为不开放公网 IP 而权益受损的人闹得不够狠。